為進一步保護和恢復天然水域漁業資源,維護水域生態環境平衡,確保春季禁漁制度落到實處,同時規范轄區畜牧漁業投入品市場秩序,常德市武陵區農業農村局組織漁政執法人員,在轄區內開展了一系列專項宣傳與檢查行動。
一、聚焦“春禁”,普法宣傳入腦入心
此次行動正值春季禁漁關鍵期。執法人員深入沅江、澧水等主要水域沿岸的鄉鎮、街道、漁村碼頭及水產市場,通過張貼禁漁通告、懸掛宣傳橫幅、發放宣傳手冊、現場講解法律法規等多種形式,向廣大漁民、涉漁商戶及市民群眾宣傳春季禁漁的重要性和相關政策規定。
宣傳重點內容包括:
- 禁漁期與禁漁區:明確告知2024年武陵區境內天然水域的春季禁漁起止時間、具體范圍,強調在禁漁期內禁止所有捕撈作業(包括垂釣)。
- 法律后果:詳細解讀《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湖南省漁業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中關于違反禁漁規定的處罰條款,以案說法,警示非法捕撈的嚴重后果。
- 生態意義:闡述春季是多數魚類產卵繁殖的關鍵季節,實施禁漁對于保護魚類親本和幼體、促進漁業資源自然增殖、維護生物多樣性的重要作用,爭取公眾的理解與支持。
執法人員還加強了重點水域的日常巡查力度,利用執法船艇進行水上巡航,嚴厲打擊使用“絕戶網”、電魚、毒魚、炸魚等非法捕撈行為,確保禁漁秩序井然。
二、規范銷售,源頭保障畜牧漁業安全
在強化禁漁監管的此次行動的另一條主線是對轄區內畜牧漁業飼料及添加劑銷售環節進行規范。執法人員對多家飼料、漁藥銷售門店進行了突擊檢查和日常監督。
檢查與宣傳重點包括:
- 經營資質核查:檢查商戶的營業執照、飼料生產許可證(針對生產企業)、產品批準文號等是否齊全有效,堅決取締無證經營。
- 產品質量把關:隨機抽查在售飼料、漁藥等產品的標簽、說明書、生產日期、保質期及進貨臺賬,核查是否存在銷售假冒偽劣、過期變質、違禁添加(如禁用藥物、非法添加劑)產品的行為。
- 規范經營宣傳:向經營者宣傳《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管理條例》、《獸藥管理條例》等法規,強調其主體責任,要求其必須從正規渠道進貨,建立完善的購銷記錄,不得銷售禁用、停用或未經批準的畜牧漁業投入品,確保源頭可溯、質量可控。
- 安全用藥指導:間接向養殖戶傳遞安全、科學使用飼料和漁藥的知識,強調遵守休藥期規定,從源頭上保障畜牧漁業產品質量安全和生態環境安全。
三、行動成效與未來展望
本次聯合宣傳與檢查行動,共出動執法人員XX人次,發放宣傳資料XXXX余份,檢查漁具店、飼料銷售點、涉漁場所XX處,現場整改問題X個。通過“執法+宣傳”相結合的模式,既提升了群眾對春季禁漁政策的知曉率和守法意識,也有效規范了畜牧漁業投入品市場,為全年漁業資源養護和水產品質量安全打下了良好基礎。
武陵區農業農村局相關負責人表示,將持續保持高壓監管態勢,常態化開展漁政執法和普法宣傳,并進一步完善部門協同機制,加強與市場監督、公安等部門的聯動,形成監管合力,共同守護好武陵區的碧水清波和畜牧漁業健康發展的良好環境。